
时间:2026-07-03 09:36:16
我是颜廷婷,上海沪师(临沂)律师事务所的知识产权律师。
欢迎来到“颜廷婷讲知产”专栏。在这里,我只讲真案例、真教训、真方法。
制假销假的案子,从检察院退回公安了,是不是就没事了?
作为从业多年的知识产权律师,我要泼一盆冷水,一定要弄清楚退查背后真正的原因,才能判断案件的走向。
不管你最终案子是什么结果,只要公安的立案部门一立案,就会开始侦查抓人,人关30天,确实没有犯罪事实的,就放人。
但是现在很多没有犯罪事实的,公安还是会把案子放到检察院那边,让检察院再审查一遍,检察院同意批捕,公安就继续关人,检察院不批捕,退回公安让公安补充侦查,公安就会给你办取保候审,不需要继续侦查,取保候审都不用,公安就会安心的放你走人,主要还是公安怕放错人。
你的案子为什么会退查,大概也就四种原因,有乐观的也有不乐观的。
第一类.技术性、程序性的补侦,这个情况比较常见
这个时候,案件事实基本查清楚了,主要证据也很确凿,但有一些瑕疵或者非关键环节需要完善。你像,某个证人的询问笔录缺少日期,扣押清单有笔误,赃物的估价报告需要更详细的说明之类的。
一般公安机关在补充相关材料后,会重新移送检察院。这种情况通常不影响案件整体走向,检察院可能会在补证后提起公诉。
第二类.证据存在实质性缺陷或矛盾(需要警惕)
这是比较常见也最需要重视的情况,检察院认为现有证据链存在缺口,无法形成闭环,或者关键证据,如涉案金额的审计报告、假冒产品的来源与去向证据、主观明知故意的证据等不足、相互矛盾。
•举例:销售假货的银行流水与货物流向对不上;犯罪嫌疑人辩称“不知道是假货”,而现有证据无法有效驳斥;同案犯之间的供述存在重大矛盾。
•结果:公安机关需要开展新的侦查工作,如重新审计、查找新证人、讯问同案犯以排除矛盾等。补充侦查后,证据可能还是无法达不到起诉标准,最后基本上就会放人。
第三类.对案件定性,也就是罪名有不同意见
举个例子,公安机关以“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”移送,但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可能构成“假冒注册商标罪”或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”,现有证据也更偏向于后者,就需要公安围绕新的罪名补充证据。
第四类.案子最终可能是“存疑不起诉”的结果,这个情况相对乐观,
检察院经过审查,认为证据不足,达不到“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”的起诉标准。但直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可能面临公安机关复议、被害人申诉等程序。这个时候,都会先“退查”一次,给公安机关最后一次补证的机会。
这就是最需要我们关注的信号。如果公安机关在退查之后不能提供颠覆性的新证据,检察院很有可能在退查期满之后,依法作出 “存疑不起诉” 的决定。这虽然不是无罪判决,但意味着你暂时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但这并不是真的“没事”,如果未来发现新证据,仍然可以重新起诉。
总之,“退回公安”不是终点,它指向两个结果,一个是案件存在“硬伤”,但给了我们一次难得的补救机会。另一个,可能只是程序上的“修修补补”,之后我们仍然面临起诉。
所以最关键的,不要抱着“退查就是没事”的幻想,是搞清楚退查的“真实原因”,并采取最有利的法律行动。
我是颜廷婷。如果你也遇到商标、专利、著作权、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侵权问题,或者被人起诉了不知道怎么应对,欢迎随时联系我。
颜廷婷律师 上海沪师(临沂)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部负责人 执业十六载,致力于知识产权法和公司法领域,自执业以来,践行着入行时的朴素誓言“成为一名好律师”,勤奋学习,工作勤勉,有较强案件分析和庭审驾驭能力,执业形象良好,被纳入临沂市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名单,并入选山东省知识产权法律委员会委员。颜廷婷律师专注于知识产权法、公司法的研究和应用,精通商标专用权、专利权、著作权、不正当竞争等各类纠纷案件的处理,在业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。 执业多年以来,先后代理和参与了河北养元、理想汽车、宝洁卫浴、山东临工等一系列有较大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。常年担任山东临工、兰陵美酒等多家企业的专项知识产权法律顾问,为其工作中的整体知识产权规划、日常运营、品牌保护、及公司商业秘密等纠纷解决等方面提供有效法律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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